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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交通)》审批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已批准的《洋山保税港区(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范围
新建、改建(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的城市道路、郊区(县)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配套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新建、改建村镇道路和桥梁工程、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三、上海自由贸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所需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交通)申请表》(纸质原件、电子报件包各一份)
2、1/500、1/1000或1/2000总平面设计图(二份)
3、市测绘院或其指定代理点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如前一阶段已报送,则略)
4、横断面、纵断面图或平、立、剖面图,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出图标准,并须加盖设计单位“施工设计出图” 专用章(二套)
5、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7、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新建、扩建工程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中要求征询的相关单位的审核意见(环保、卫生、消防、交通、水务、航务等)(原件各一份)
10、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报送合同回执(原件一份)
11、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上海自贸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办事流程
1、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2、建设单位报送交通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报送材料
3、规划建设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辑 自贸区一路发注册公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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