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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由贸易区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一、办事依据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验证和应用实施细则》
二、上海自由贸易区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适用范围
在上海自贸区内的下列机构:
(一)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经企业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三)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四)经协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央和外省市驻沪机构
(五)经外事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国外或者境外非政府组织的驻沪机构
三、上海自由贸易区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办事所需材料
1、《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非涉密单位)》(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口受理”时可取件时补盖)
2、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原件)
3、其他材料
(1) 企业
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Ø 通过“一口受理”流程办理则无需提交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港澳人士为港澳通行证、台湾人士为台胞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文件(原件及和复印件)
(2) 外商驻沪代表机构
①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负责人身份证(港澳人士为港澳通行证、台湾人士为台胞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事业单位
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机关和人民团体
①单位成立时的编委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各地驻沪办事机构
①驻沪办事机构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社会团体
①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工会
①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民办非企业
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①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如有负责人劳动手册的,应同时携带负责人的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其他组织应提交相关依法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等
注: * 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且完整清晰无误
* 新版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
* 分支机构还请携带上级主管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本文地址https://www.168fta.com/thread-201-1-1.html
(文章来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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