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上海自贸区受理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登记备案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上海自贸区受理建设工程勘察直接发包登记备案适用范围
区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采用直接发包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上海自贸区受理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登记备案办事所需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非招标发包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盖章确认
2、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IC卡”
3、注册建造师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从业人员IC卡”
4、总体设计文件备案证书(简易项目等除外)或初步设计批复
5、项目资金落实证明
6、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加盖骑缝章)
7、《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8、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四、上海自贸区受理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登记备案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7楼1709室
邮编:200131
联系人:薛琳烨 张晶
联系电话:021-58698751 021-58698750
传真:021-58698720本文编辑 上海168FTA官网
本文地址 上海自贸区注意事项
|
|